保卫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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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

2019-12-19 16:57:24   点击:

1.协助处长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,分管治安、消防、视频监控、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新校区安全工作。
  
2.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,综合学校的实际,制定和完善消防、治安、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大型活动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。  

3.负责开展平安创建活动,督促校内各单位建立各类群防群治组织,构建校园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。  

4.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落实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监督、实施工作。  

5.负责校园安全形势研判,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、治安案件,调处内部治安纠纷及各类民事矛盾纠纷。  

6.认真贯彻“预防为主”的工作方针,负责开展校园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,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。
  
7.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、排查安全隐患,督促隐患整改。
  
8.负责对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和整改,组织扑救初级火灾,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各类消防违法、违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。  

9.负责制定学校技术防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技防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及视频监控工作,指导各单位加强技术防范工作建设。  

10.负责校内安防、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专项的申报、建设工作。
  
11.督促指导南、新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校区安全。  

12.按照公安、消防部门的要求,健全完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档案台账建设。  

13.负责校园活动的安全监管,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 
 
14.协助书记加强处党支部建设,着力抓好宣传工作。
  
1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